福州市委编办三措并举 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效
来源:福州市委编办 时间:2026-07-10 10:06 浏览量:{{pvCount}}

近年来,福州市委编办从政策学习、统筹谋划和流程管控等方面着手,抓好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着力增强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严肃性和执行力。一是抓实政策学习,夯实工作基础。对标对表“政策通”“活字典”“一口清”要求,加强机构编制专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系统梳理和学习研究,不断完善履职尽责必备知识体系。持续推进《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宣讲进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选派业务骨干到12个县(市、区)开展培训宣讲,引导相关部门不断树牢“编制就是法律”理念。二是抓实统筹谋划,健全工作机制。每年初召开办室务会研究部署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将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规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指定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做到应报尽报,杜绝漏报迟报;针对区县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按照“相关业务处室会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审核流程,围绕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规范性等4个方面逐一进行备案审查。三是抓实全程管控,确保严格规范。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发必须遵循“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审核把关、集体审议”等步骤,确保各类法规制度文件“立得住、行得通、管得好”。与市委办公厅法规处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跟进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审查等最新工作要求,共商文件制定、审查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对各县(市、区)委编办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根据业务范畴主动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审核,并及时反馈意见;对确需修改的内容做到理由充分、意见准确、表述规范,并适时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形成工作闭环。

(福州市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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