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泰县委编办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为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法规制度修订完善。健全《县委编委工作规则》《县委编办工作细则》等制度,明确县委编委及编办主要职责、权限程序等。根据职责调整情况,及时督促指导修订部门“三定”规定,充分发挥“三定”规定对明确部门职责定位、规范权责运行的基础性作用,规范机构编制事项管理。
二是强化法规制度学习教育。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作为县委编办班子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重点学习内容,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列入县委党校重点课程,县委编办负责同志多次到县委党校为科级班和中青班学员授课,持续提升党员干部机构编制纪律意识。运用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及设立宣传展位等方式,广泛宣传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营造良好学法氛围。
三是强化法规制度监督检查。将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发挥监督合力。对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执行情况、使用效益开展评估,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持续整治“条条干预”问题,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
(永泰县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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