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委编办立足部门职能,严格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责任务,持续在核准登记、监督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将信用约束贯穿于事业单位登记全过程,助推事业单位诚信建设。
一、严格核准登记,为“立信”夯实基础
依法依规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严格执行受理、审查、核准“三级”审核机制,按照要求认真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等事项,扎实做好事业单位登记信息基础工作。积极落实“最多跑一趟”工作机制,重新梳理服务指南,简化核编手续流程,实行事业单位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网上办、一次办。今年以来,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近50家。
二、实施信用承诺,为“知信”立好规矩
将机构编制监督、登记管理和信用监管有机融合,在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等登记管理过程中,要求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对履行机构编制和登记管理法规规定做出承诺,由登记管理机关统一归集并向社会公示,强化事业单位及举办单位依法依规自我约束和管理意识,有力维护机构编制管理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推进信息公开,为“用信”搭建平台
落实“双公示”要求,扎实推进信用信息公开,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公示工作常态化。依托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报、登记信息、“双随机”抽查、异常名录等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事业单位登记信息,实现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化,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今年共报送行政许可变更信息40余条,数据准确率100%。
四、加强宣传教育,为“守信”营造氛围
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及时学习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同时,利用信用中国、微信群等新媒体,积极发布诚信文化宣传信息,组织开展“信用宣传进机关”等宣传活动,大力营造诚信守信氛围。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信用宣传活动6场,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
五、强化监管约束,为“护信”提供保障
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公示抽查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及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10%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12家事业单位作为核查对象,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强化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全面监管。将抽查结果通过县政府网站、“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的事中事后监管作用,促进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履职。
(闽清县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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