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为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省儿童医院、省肿瘤医院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依托单位核增事业编制,专项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备医疗卫生骨干及储备公共卫生人才。二是研究明确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福建儿童医学中心、上海六院福建医院等机构编制事项,充分发挥高水平医疗机构辐射带动、高位协调和人才虹吸作用。三是核增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等院领导职数,进一步加强中心建设单位领导力量。
(省委编办事业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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