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51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来源: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15-04-25 16:47 浏览量:{{pvCount}}

闽委编办函〔201530

省效能办:

林哲龙、林财龙、郑卫红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成立福建省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议》(第1451号)收悉。现将我办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强政务服务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行政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对行政服务中心日常运行的监督,2013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对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平台、运行流程、监督机制、服务保障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按照职责,省效能办负责监督指导全省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运行和提高办事效率;省发改委(省数字办)负责全省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建设;省审改办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办理流程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对下级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因此,省级有关部门对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职责分工是比较明确的。近年来,我省各市、县(区)已逐步建立健全了行政服务中心。为加强各地行政服务中心机构建设,在中央反复强调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情况下,去年以来,我办先后批复同意部分设区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规格为正处级。与此同时,省里大力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建立规范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我办结合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推动将各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设置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目的是便民利民,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近年来,随着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力推进,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得到了大幅度精简,由省直有关部门直接负责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越来越少,下一步还要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的原则,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将能够下放市、县(区)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部予以下放。按照层级事权划分特点,省直除个别部门外,大部分部门不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因此,政务服务的重点在基层。确实需要省直部门进行审批服务的,目前省直相关部门也按照便于工作、加强服务的原则,单独设立了办事大厅或推行网上审批,能够满足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办事需要。下一步,随着网上办事大厅的建成使用,省直单位审批服务将进一步实现统一管理,省、市、县联动审批、服务机制将进一步健全。

对建议中提到的广东、江苏、浙江等省行政服务中心情况,我办专门进行了了解。目前,广东省没有成立实体运作的省级行政服务中心,而是由省经信委开发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具体的行政审批工作仍由省直各相关部门承担。江苏省行政服务中心明确在省政府办公厅挂牌,具体的行政审批事项由省直相关部门派人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各项职责并未相应划转。浙江省未组建成立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由省直各相关部门的办事大厅或对外窗口统一办理。

综上,我们认为,可按照现有分工,由省效能办、省发改委(省数字办)、省审改办以及其他省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暂不另设立专门的省行政服务中心。对解决省直相关部门之间及省与市县之间的联动配合、平台整合和加强监督等问题,目前,省审改办、省效能办、省监察厅(预防腐败局)、省发改委(省数字办)等部门已在积极推进并联审批、“三集中”改革、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公开和建设“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工作。随着这些工作的推进和有关措施的健全完善,代表反映的有关问题将会得到逐步解决。

 

领导署名:杨 

联 系 人:吴文林

联系电话:0591-87833176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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