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经省委编委领导同意,省委编办正式批复同意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加挂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加挂区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这将有利于各地进一步理顺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明确职能定位,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省委编办机关编制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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