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以系统思维重构立体执法网格 推进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
来源:惠安县委编办 时间:2022-01-26 11:54 浏览量:{{pvCount}}

 

为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扎实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惠安县委编办联手县委组织部、政法委和县司法局探索“四个三”举措,以系统思维整合基层执法力量,重构立体执法网格,切实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确保行政执法“沉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实效”。

一、“人责编”三位一体下沉,配齐基层行政执法力量

一是“依法定责”,统筹优化。依据中央和省市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涉及部门法律法规,统筹谋划、融合优化乡镇党政机构、事业单位职责,在12个乡镇统一设置综合执法大队,加挂综合执法协调中心,机构性质和规格均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确定统一职责职能,确保一支队伍管执法”。编制《惠安县县镇“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下放属地管理事项35项,涵盖城市管理、农村土地、生育健康等多个领域,让各镇执法大队具体承担依法赋予和委托镇级政府的综合执法事项及向县直有关部门通报各类涉及违法行为等职责,接受县直部门指导监督。

二是“依责定编”,整合互融。各部门将执法事项下放的同时相应的将人员编制划转到乡镇,且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下放相应的行政执法人员。比如,将县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140名工作人员全部划归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并从县直对口部门核定120名编制纳入乡镇协调中心统筹管理。针对镇级综合执法大队成立后人员紧缺问题,从全县编制总量中调剂60名事业编制划分到各镇,用于充实各镇综合执法队力量。

三是“依编定人”,实质下沉。2020年来共设置37个法学岗位,招聘法学专业人员,充实各镇基层执法工作力量,并规定各镇综合执法队人员实行专职专用,原则上不得随意抽调、借调,保证各镇执法队工作力量。督促镇综合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明确执法人员须三年内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将考试通过情况与个人绩效、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对于一时难以划编下沉的县直部门,在过渡期采取“定岗到镇、限制流动、统一考评”的办法,予以“留名不留份”,从原来“双重管理”变为实质“统一管理”。

二、“县镇村”三级联动推进,建立上下贯通协调机制

一是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领导体系。在县级层面,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理顺县级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队伍以及乡镇综合执法队职责关系;在镇级层面,统一建立综合执法指挥中心,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总指挥、镇长担任副总指挥,镇综合执法队队长担任总联络员,县直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担任成员,依托镇综合执法队负责日常事务。在村(社区)一级,探索建立综合执法巡查辅助中心网格,由村(社区)书记担任总格长,两委干部担任成员,指定综治协管员担任联系人,负责指令传递、信息采集等日常工作。

二是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协调体系。依托信息化技术推动实施执法统一管理,将县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全县综合执法信息处理平台,首批植入土地两违、环境卫生、应急安全等事项,链接到县直各主管部门,延伸到各镇指挥中心,建立镇级常态巡查执法与村级实时报送涉法信息制度,构建县镇村三级信息传递系统。建立镇级综合执法协调会议制度,发挥好协调会的集体智慧与前沿阵地作用,结合实际情况向上级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反映问题与需求

三是构建“层级清晰、各司其职”执行体系。确立县级部门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的主导地位和镇级综合执法队在常规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以及村级实时发现上报的主人地位。着手健全完善乡镇与县直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由县直派驻乡镇相关执法队伍主管部门和县直执法队伍加强对各镇综合执法队业务工作的指导,凡属本域内已授权事项,放权由镇级指挥中心统一协调,有机糅合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统筹构建日常巡查、整治、执法三级高效联动闭环机制,确保涉改事项乡镇“想接住、能接住、接得住、敢协调”。

三、“管巡治”三网合一共嬴,打造无缝对接系统网格

一是三网叠加衔接,做到全面系统无死角。整合城管协理员、治安巡逻员、综治网格员等三支队伍,建立“分格管理、集中攻坚”的运行模式,即平时综合考虑区域、人口、三小场所、企业等因素,在社区巡查整治网格基础上对应叠加综合执法网格和专业网格,明确每个基础网格对应的执法网格,使得各个网格间互通互联、各有侧重、各负其责,打造一个三网合一无缝对接、边界清晰的系统网格。在集中攻坚时,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中心调度下,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推动“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解决执法力量不足问题。

二是规范巡查执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推行系统网格体系下以村(社区)为单位的小网格靠前协调联动机制,各网格之间合理制定日常巡查、常规执法、专项执法等计划。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各乡镇执法队每周固定下沉村(社区)开展巡查,及时处理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同时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分析研判,在保证全覆盖的同时尽可能地避免多头检查,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三是依托信息手段,提升群众满意度。打通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社保医保、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各类信息系统,各镇、各社区(村)统一设置智慧自助服务专区,逐步完善“一门、一窗、一站、一网”审批模式,实现集中执法,进一步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四是“权责效”三者有机统一,构建运行高效职能体系

一是以职权为导向细化权责清单。按照权力清单标准化要求,着手研究综合行政执法主体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统一规范执法权力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别”,向社会公开具体职责、执法依据、处罚裁量基准、执法程序和监督途径等,让基层执法人员明明白白执法,被监管对象清清楚楚配合。

二是以责任为导向明确工作职责。厘清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建立完善双方之间衔接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以事故问责为导向,合理划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与职能下放部门的职责权限,并予以明确,同时建立首问负责、联合会商、案件移送抄告等制度体系,打造分工明确、紧密联系的监管执法工作机制。

三是以效能为导向提升工作水平。紧盯现行执法各自为政、综合执法效率低等短板,坚持“统一、效能”原则,建立高效联动的工作机制。持续跟踪培训基层执法人员和社区巡查整治人员,采取以老带新、以新促老、互帮互学等方式,增强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的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并加强效能监管,保证一线工作人员“看得见、管得了、不出错”,增强全方位提升基层治理法治水平。

(惠安县委编办供稿)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
  • 没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