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三聚焦三提升”深化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改革
来源:厦门市委编办 时间:2021-12-27 10:57 浏览量:{{pvCount}}

 

厦门市按照上级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整合自然资源领域执法职责,统筹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建立执法机制,有力提升了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一、聚焦机构职能整合,提升执法效能。统筹设立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处和各自然资源所分别加挂厦门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厦门市XX(第一、第二)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牌子。整合自然资源领域的土地、矿产、测绘、海域海岛、海洋公园、海洋自然保护区及有关林业等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统一由自然资源执法队伍承担。同时,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城乡规划及部分土地行政处罚继续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相对集中行使。

二、聚焦执法体制构建,提升执法合力。按照“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改革后自然资源实行以区级为主执法体制,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和全市较重大、复杂案件,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根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委托,依法查处辖区内违反土地、矿产、测绘等违法行为;思明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湖里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同时负责依法查处辖区内违反有关林业(含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

三、聚焦执法机制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紧密衔接最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规范自然资源执法主要环节,印发《立案查处资源规划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等制度规范对立案查处管辖范围调查取证、案情分析、调查报告、案件审理、法制审核、集体审议、实施处理、执法公示等执法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制定了常用执法文书范本35份,并附完整的执法查处流程图执法人员对执法办案全过程一目了然,有力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立案查处工作水平,提升执法查处标准化。

厦门市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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