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四措并举扎实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工作
来源:南平市委编办 时间:2021-04-23 08:45 浏览量:{{pvCount}}

 

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工作是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工作,南平市坚持从“组队伍、构模块、建机制、厘清单等四个方面进行探索,着力推进乡镇(街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组队伍,保障执法力量

坚持集中力量,重心下沉,按照“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要求,在各乡镇(街道)组建综合执法大队,并采取多项措施,保障队伍力量。改革后,全市共组建139支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其中乡镇118支,街道21支),共核定编制1006名。

一是保障编制。综合考虑乡镇(街道)的区域面积、经济发展水平、执法业务量、原有事业编制总量等因素,将各乡镇(街道)原“五中心”的事业编制,按比例或按乡镇(街道)类别明确综合执法队伍编制数。采取“减县补乡”的方式,将从县直部门精简盘活的事业编制下沉充实到乡镇(街道)。如:浦城下沉38名,顺昌下沉15名。二是整合人员。按照“乡级统筹、双向选择、择优划转、持证优先”的原则,将各乡镇(街道)“五中心”的759名在编人员整合划转到综合执法大队,着力组建一支素质较高的综合执法队伍。结合县、乡两级换届和工作需要,着力配齐配强执法队伍领导人员。目前根据工作需要,已调配正职43名,副职37名。三是下沉力量。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在组建县级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和文化旅游领域执法队伍时,着力下沉执法人员和编制,将80%以上的执法力量下沉到乡镇(街道)一线,仅保留部分执法协调力量维持机关运转,切实保障一线执法力量。

二、构模块,推行“专+综”执法模式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改变乡镇(街道)执法临时拼凑性、突击性和运动性,通过模块集成,将原先的“多张皮”统为“一支队伍”,让基层执法更加“乡镇(街道)化”,发挥“平时为掌,战时为拳”的效果,提高管理效率。

一是实行合署办公。探索推进县直部门派驻乡镇(街道)的专业执法人员、外聘协管人员和网格化管理员统一由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协调,实行合署办公。目前,县直部门派驻乡镇(街道)的队伍主要是市场监管所、司法所、国土资源所和林业站,共核定编制1869名(其中行政613名,事业1256名)。二是推动县乡衔接。对于违法事实确凿、调查取证相对简单、易于现场直接查处的违法行为,由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在接收投诉线索后或在日常巡查中直接处置。对于专业性技术性强、专业知识和专业设备要求较高或涉及多部门执法的违法事项,则移交县级部门专业执法队伍处置。对于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则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对于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以暴力等手段阻碍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及时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实行双重管理。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实行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由乡镇(街道)负责对其进行日常考核,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

三、建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用现代数字信息技术和新科技,依托民生110、12345政务服务平台和“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等,持续探索“街道吹哨,部门报道”和“乡呼县应”的执法新模式,推动综合执法从“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进化,切实减少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一是用好12345等平台。探索依托县级12345平台,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整合各部门电话热线、互联网络举报投诉服务资源和力量,建立县级综合执法服务中心(如顺昌县建立县级生态巡查管理中心和生态执法中心等),将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作为县级综合执法服务中心的分中心,加挂分中心的牌子,探索运用现代数字信息技术和新科技整合相关网络平台、APP终端和图像视频资源,搭建“云平台”。二是用好“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不断健全完善涵盖市县乡三级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系统和执法机制,并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系统和执法机制,探索开发建立“网格化”执法监督协调系统,在系统中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对象名录库、案件处理库和(联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县级综合执法服务中心(乡级分中心)相关人员依托平台,各施其职,完成案件的集中受理,精准办理,精细管理,在线监督,量化考核,从而使“乡呼县应、上下联动”的智能执法模式得以实现。三是建立健全机制。建立闭环工作机制。建立“网格巡查、源头发现、信息采集、任务分派、问题处理、案件办理、核查反馈、效能监督”的闭环工作机制等。健全完善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县乡两级执法队伍,依托县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开通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将执法相关的案源信息和行政处罚结果等向社会公开,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同步公示。

四、厘清单,理顺权责边界

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通过全面梳理执法事项清单和县乡“属地管理”权责清单,确保县乡权责一致、量力执法、依法执法,主辅分明,依法协作。一是组建工作专班。组建由各县(市、区)委编办牵头,各乡镇(街道)、有关县直部门单位和县审改办、县司法局会商的工作专班,负责各类“权责清单”的梳理工作。一方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认真学习借鉴省内外的好经验好做法。各部门深入基层加强调研,聚焦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以及重点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力争清单梳理工作符合广大基层的实际要求。二是梳理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坚持“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要求,统筹考虑乡镇(街道)现有站所、县直派驻机构执法力量和资源整合情况,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研究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执法权限下放给各乡镇(街道)执法机构,形成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事项基础清单。目前,全市139个乡镇(街道),经县级法制、审改部门研究审核通过,共提请下放综合执法事项 119项,包括行政处罚101项、行政监督检查13项、行政强制 1 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三是梳理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坚持试点先行的原则,确定浦城县、邵武市作为我市开展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编制与落实工作试点县(,明晰了县乡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切实构建“边界清晰、权责一致、联动顺畅”的县乡关系。目前,浦城县初步列出“属地管理”事项145项;邵武市列出“属地管理”事项98项。目前,已基本完成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公布工作。

(南平市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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