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委编办多措并举深化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
来源:福安市委编办 时间:2021-01-26 16:42 浏览量:{{pvCount}}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期间推进和规范事业单位调整的有关精神,福安市在做好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基础上,按大保障、大服务原则进行精简整合撤并公益类事业单位,将市水利局等12个部门所属的73家事业单位整合撤并为15家,精简机构80%,精简收回事业编制60多名,纵深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一、深入调研摸底,做到精准施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大、从业人员多、情况复杂,借助党政机构改革的成果和经验,深入市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等重点涉改单位,了解事业单位职能运转、人员现状以及履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对接沟通,加强研判和政策宣传,反复充分论证,制定详细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

二、注重清理规范,做到精简增效。坚持能减则减、能合则合,加大精简整合优化力度,压缩事业单位机构数量,清理撤销“空壳”单位、整合撤并“小散弱”单位、优化整合职能相同相近单位、规范单位名称,清理规范后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不超过3家,如市农业农村局所属16家事业单位整合优化为2家、市住建局所属11家事业单位整合优化为2家。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原则,精简收回的事业编制,将重点保障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等领域,提高编制使用效益。以“三定”规定为载体,规范事业单位名称、分类和经费保障形式,严格控制内设机构总数和领导职数,强化公益职能定位,理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公平高效的公益服务。2020年12月底,全面完成整合撤并后的事业单位“三定”制定印发工作。

三、加强统筹协调,做到落实到位。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加强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对接,参照党政机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职责、人员、档案、资产等接转工作,实现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改革期间“思想统一、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推进事业单位按照新机构规范履职高效运行,确保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落地生效。

(福安市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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