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省双一流大学“新医科”建设,培养、储备和输送更多高水平医学人才,经报省委编委同意,省委编办批复福州大学设立医学院,并将省立医院、省急救中心成建制划转至福州大学。划转后,省立医院更名为“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保留“福建省立医院”牌子。
(事业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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