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经省委编委领导同意,省委编办制定并印发了《福建省粮食安全领域省级部门专项权责清单》,内容涵盖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应急等5个层面,涉及27个省直、中直部门的135项粮食安全专项权责事项。通过制定专项权责清单,进一步明晰粮食安全涉及部门职责边界和协调配合机制,推动更好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为构建系统性、全链条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筑牢粮食安全防线提供有力体制机制保障。
(省委编办机关编制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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