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保障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进一步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涉外审判体制改革创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精神,近日,省委编办调整优化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设置,在厦门市中院、泉州市中院分别设立国际商事专门审判机构。
(省委编办机关编制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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