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编委和省委编委部署要求,省委编办扎实有序推进我省开发区管理机构清理规范工作,着力破解机构编制资源分散、机构设置不够精简、职责交叉重叠等问题,初步形成机构精干、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开发区管理体制,为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整合优化资源,严控机构总量。按照优化开发区行政资源配置、加强管理机构区域统筹等要求,在突出主责主业、厘清开发区与属地党委、政府的职责边界基础上,推动各地积极推行或探索“一区多园”管理模式和“区政合一”管理体制。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沿海设区市本级保留3个左右开发区管理机构,内陆设区市本级保留2个左右,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只保留1个开发区管理机构。县域内有多个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原则上予以整合,实行统一管理。通过清理规范,全省共精简开发区管理机构68个、精简比例达39.77%。
二是规范机构设置,精简组织架构。全面清理规范未经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审核公告的的开发区管理机构,市县自行设立的开发区原则上不再设置管理机构。对实行“一区多园”的开发区,明确分园机构应调整为内设机构性质管理办公室,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全面纠正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从严从紧核定管理机构领导职数、精练设置内设机构,以精简的组织架构倒逼开发区改革创新。全省共精简开发区管理机构部门领导职数243名、精简比例38.09%,精简内设机构189个、精简比例33.75%。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水平。鼓励各类开发区依托“数字福建”建设优势和自身技术资源,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创新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特别是在县域内多园区整合的情况下,通过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便利化水平,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有效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和质量。
四是强化履职保障,激发发展活力。按照“既有物理变化,又有化学反应”的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开发区管理机构职能、队伍和机制融合,加大机构编制资源动态调剂和创新挖潜力度,为开发区调剂增加行政编制126名,有力保障了发展需要。改革后,各开发区资源优势得到进一步释放,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更加凸显,为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注入了强劲动力。
(省委编办机关编制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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