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编办采取“五个一”举措稳步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
来源:体改处 时间:2023-10-13 16:57 浏览量:{{pvCount}}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的改革部署,按照党中央及省委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有关要求省委编办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采取“五个一”举措,稳步推进乡镇(街道)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着力构建权责明晰、简约高效、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切实把体制机制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基层法治水平。

一、设置一个综合执法机构,强化组织保障

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纳入乡镇(街道)机构改革进行整体谋划,在我省印发《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明确乡镇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要求,由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承担依法赋予或委托的综合执法权等职责,整合乡镇(街道)现有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设置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全省1106个乡镇(街道)中共有1046设置了综合执法机构60个乡镇(街道)实行“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的执法管理体制,已基本实现全省基层执法全覆盖。

二、公布一张赋权事项清单,强化法治保障

针对基层长期存在的“看得见、管不了”等问题,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20多个县(区)、部分乡镇(街道)开展深入调研,会同18个省级相关部门研究论证,并充分吸收各地各部门意见建议,形成赋予全省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限清单2022年1月,省政府印发《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省委编办、省司法厅联合印发《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赋予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县级部门行政处罚权限477项为各地依法赋权提供依据目前,全省已有1016个乡镇(街道)印发赋权清单,采取“一县一策”“一镇街一清单”形式,一般赋权100至200项,全省平均163项。通过赋权使乡镇(街道)具备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现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基层办,充分发挥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组建一支综合执法队伍,强化力量保障

持续推动编制统筹和市、县执法力量下沉,采取“减县补乡”方式,将县级部门精简盘活的事业编制和部分执法工作人员下沉充实到乡镇(街道)执法队伍,全省各县(市、区)下沉3295执法人员。同时,推动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林业站等县级派驻机构实行乡镇属地管理,探索建立县乡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基层执法工作力量,提升基层执法能力。

四、健全一套执法运行机制,强化配套保障

指导督促各地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并持证上岗作为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督促各县(区)落实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执法账户开设、执法装备配备、办公场所设置以及开展执法专业培训印发执法手册等工作。据统计,全省开展乡镇(街道)执法业务培训共1214班次,配备乡镇(街道)执法车辆约280多辆,并配套乡镇(街道)执法工作专项经费,不断加强基层执法能力保障

五、制定一个执法标准规范,强化制度保障

2023年4月,省司法厅、省委编办联合印发《福建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赋权事项承接程序、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要求,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确定了部分县(区)作为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示范点,采取以点带面形式,进一步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力争在队伍管理、制度建设、基础保障、规范执法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和制度性成果。

                                                                                (体改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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