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编办聚焦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海洋综合执法改革
来源:省委编办 时间:2025-09-18 08:51 浏览量:{{pvCount}}

 

 

福建省委编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提出的“海洋强省”“海上福州”战略思想,聚焦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加强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海洋执法效能为切入点,通过整合职能、优化体系、加强协作等举措,有效破解“职能分散、多头执法、效率不高”等难题,为海洋强省建设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一、坚持全局观念,整合执法职能

针对海上执法“多头管理、交叉重复”问题,整合分属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业务主管部门的海上执法事项,明确由一个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机构在管辖范围内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根据实际需求保留省、市两级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县级相关职能并入综合执法局,推动渔业渔政、渔业船舶检验、海域海岛和海洋环境等涉海涉渔职能职责由“各自为战”向“协同作战”的重大转变。

二、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指挥体系

推动建立全省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机构统一指挥调度机制,明确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负责全省执法工作的统一调度、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设区市和县(市、区)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部门分别负责各自管辖海域的执法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乡镇(街道)根据赋权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事项,构建形成“省级统筹、市县主战、乡镇补充”的立体化执法体系,有效解决海上执法边界模糊、协同不畅、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强化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聚焦区域协同和部门联动,指导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加强与涉海涉渔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理清职责边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海洋监管和执法协同配合机制,召开执法协作推进会,提高海洋行政执法监管效能。同时,推动海洋渔业与海警、海事、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协作配合,开展联合巡查、联合办案、联合治理,建立行刑衔接、数据共享、应急联动、应急处突等机制,形成海上监管合力。

海洋综合执法改革后,海上管控水平持续提升,海上生产秩序日益规范。今年以来,全省累计开展行动9663次,查获违规船舶602艘,查办行政处罚案件933,涉海涉渔案件数量和金额同比均下降30%。

 

                         

(省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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